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法动态 > 法苑时空 > 文章 当前位置: 法苑时空 > 文章

为境外赌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五人获刑

时间:2021-06-1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为境外赌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五人获刑

  正义网三明6月11日电(通讯员王玲)近日,由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巫某等5人开设赌场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巫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2019年2月至11月,巫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邱某、张某、叶某、温某等人在珠海等地为澳门一些赌场的赌客提供兑换港币服务,其中巫某负责提供资金、住宿,邱某负责在境内调拨资金、记账、结算业绩,叶某、张某、温某以高于银行低于赌场的汇率为赌客兑换港币。?

  经查,巫某在境内安排人员为境外赌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共计1100万余元,邱某等人在境内提供资金结算服务2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巫某等5人明知是境外赌场,仍在境内为赌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结算,其五人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江西“曾春亮案”宣判: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死刑

下一篇:涉案1.05亿!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98人获刑

合作网站 | 联系《法治前沿网》 | 关于《法治前沿》
冀ICP备19037477号  |   QQ:/微信:443594666  |  地址:法治前沿-WWW.CNLAW.TOP  |  电话:010-88888888  |  

法律顾问:北京前沿律师事务所 主任: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