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监督故事丨被截留的移民搬迁补助金 “我真是太糊涂了!不该对移民搬迁补助金动歪心思……”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红电社区原党总支部书记韦某建在接受组织审查时懊悔地说。 2020年12月,大化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信,反映韦某建截留侵吞移民搬迁补助金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经过核查搬迁会议记录、资金账目等资料,调查组发现韦某建代村民领回来的第一笔补助金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用于集体平整村内场地;第二笔补助金也悉数发放到群众手中,并未存在“猫腻”。 会不会是一起诬告?“事关群众利益,大意不得!我们必须严谨认真,把案件查清楚。”调查组唐组长正色道。 调查工作千头万绪,应该从何突破?这时,一张小小的报销单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 “韦某建在这张报销花名册上面签字的报销金额是4000元,为什么有些村民反映他们收到的只有2000元……” 调查组小何同志满腹疑惑。 “我们要再去群众家里走一走、问一问。”调查组敏锐地意识到其中可能有问题,随即入户走访,了解情况。 拿着《村优抚、救济(款、物)报销花名册》,调查组来到了村民韦某树家。 “老哥,你家这房子真漂亮!是哪一年修建的?”调查组小兰同志问道。 “2008年建的,当时我们屯搞二次搬迁,政府还给了2000元立面装修奖励呢。奖励金是韦某建代领回来发给我们的,我记得可清楚了!”村民韦某树笑着说。 “2000元,2000元……”唐组长嘴里重复念着数目,再次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花名册,韦某树户的信息栏中白纸黑字写着:“现金4000元。”果真有“猫腻”!韦某树的话让调查组心中的怀疑得到了初步证实。结合查询资料和走访笔录,调查组决定找韦某建当面谈谈。 “你是否按照你提交给县民政局的报销花名册上的金额如数把钱发给群众?” “韦某国等7户我按照花名册发给了他们,还有一些,我是按照当时的现实建房情况来发放的。” 韦某建轻描淡写地回答。 “那发放后剩余的钱,你拿到哪儿了?”调查组继续问。 “时间太久,我记不清楚了。” 韦某建闪烁其词。 调查组见状,边拿出花名册递给韦某建边接着问:“为什么这张花名册上面有些报销金额和群众实际收到的金额不一样?” 看到证据摆在眼前,韦某建眼神里闪过一丝慌张,小声回答:“前面两笔补助金我都发给群众了。后面灾后重建得的那笔二次搬迁补助金,我有点私心,有些未发放给群众,私自保管了。” “这可不是保管,你这是把群众的补助金截留了。你的行为已经侵害到群众的利益了,知道吗?” “那时候我认为自己做工作很辛苦,顺手拿点也正常,现在我认识到错误了。”韦某建惭愧地低下了头。 经查,韦某建代领的28户群众二次移民搬迁补助资金105000元,在发放给部分群众后,其未能将资金使用剩余情况向群众公开或组织反映,并自行截留小部分群众补助资金。最后,韦某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的资金也全部退缴至县纪委廉政账户。(河池市纪委监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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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北京前沿律师事务所 主任: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