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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开区正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同步覆盖亦庄新城

时间:2021-12-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北京经开区正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同步覆盖亦庄新城

  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北京经开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北京经开区正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改革同步覆盖亦庄新城,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改革。

  据介绍,自2021年7月1日起,在亦庄新城全域,结合行政权力事项的实际赋权行使范围,北京经开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通过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北京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三个清单,结合经开区实际,梳理整合为一张清单,方便企业“一表”读懂政策,指导部门“一表”落实改革,逐项明确审批、监管、执法的具体部门和行权范围,事项更具操作性。其中,共包含事项1184项,涉及经开区277项。哪些事项按照何种方式进行改革、具体改革措施是什么、改革后如何加强监管、由哪些部门实施,全部在清单中列明。

  在涉及北京经开区的277个事项中,37个事项取消审批后,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原审批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管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19个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90个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后,办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定期发布,动态调整。经开区推出的告知承诺事项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制定制式告知书、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精简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可后期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申请人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直接作出审批决定。131个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将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及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作为全市唯一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按照‘三定’职责和‘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我们将逐项明确监管职责,结合经开区大部制改革特点,突出‘审管执’的工作协同。”北京经开区有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北京经开区还将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证照便捷、高效的特点,进一步扩大应用场景,实现“三个免于提交”。加强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的协同联动,结合经开区“办好一件事”“一业一证”等改革,逐步推动“证照联办”场景落地。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推进“数字时间戳”的技术应用;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推动“提档”纳入告知承诺范围,并逐步实现涉企经营许可全部实现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对于暂不能“提档”优化的事项,通过“备查”制改革、“最多签两次”等措施,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效果。

  下一步,北京经开区还将持续突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基于风险、信用、分类、协同、科技、共治的六类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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