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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银行高管落马,违规批贷成腐败重灾区

时间:2021-11-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又有银行高管落马,违规批贷成腐败重灾区

  今年以来至少有12位来自国有大行、国家政策性银行、股份行的分行“一把手”被查。

  “违规审批大额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11月5日消息,近日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行长周江涛被“双开”,其已在光大系统任职超过17年。同日被“双开”的还有光大城乡环保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鹏,两人此前有近9年时间同时在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工作。

  2021年以来,金融领域反腐不断深化。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至少有20位来自国有大行、政策性银行、股份行的高管被查,其中有12位来自各分行的“一把手”,而违规批贷成为金融腐败重灾区。

  违规批贷成腐败重灾区

  从中纪委披露信息来看,违规批贷仍然是银行高管腐败的“重灾区”。

  经查,在工作方面,周江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大额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有关企业在获得贷款、下属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鹏利用职务便利,大肆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相关企业在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将本单位盈利业务交亲友承揽,从中获取高额利润,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将单位公款借与他人长期不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公开资料显示,周江涛现年44岁,陈鹏现年57岁,二人同为河南人。周江涛自2004年2月入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从业务部产品经理、市场分析岗职员一路升至该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于2018年8月调至光大银行拉萨分行任党委书记,同年12月任该行行长。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任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工作经历方面,陈鹏与周江涛有所交集,其先在河南建行系统内工作超过13年,1999年1月起在交通银行西安分行工作,2006年8月进入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先后做过公司业务营销三部总经理、太白路支行行长、业务营销四部总经理,2015年6月离开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与周江涛共事时间接近9年。之后,陈鹏先后任职于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实业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光大生态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任光大城乡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今年上半年被查的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崔滨洲近日被开除党籍。崔滨洲被查时已经退休近3年,此前曾先后担任过建行湖北省分行、建行陕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2年3月从建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任上调至建行沈阳审计分部主任,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建行湖北省分行资深专家。

  经查,崔滨洲同样存在违规批贷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年内12位银行“一把手”落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2日曾刊发文章《信贷腐败缘何多发》,其中指出:“目前,我国的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大部分企业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银行信贷作为资金提供的主要渠道,是典型的资源富集、权力集中领域,干部容易受到‘围猎’”。“从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和管理事项的授权安排看,分行‘一把手’是人权、事权、财权的最终责任人,尽管内部有集体审议机制,但是在‘一把手’可以直接决定或影响员工岗位、薪酬、职务等情况下,有的党委班子集体决策机制流于形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形成‘一言堂’。”

  根据9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发的报道《惩治金融腐败 防控金融风险》,今年以来中管金融机构的四大国有银行中至少有8名高管被公布查处,国家政策性银行则有至少10名高管被查处,地方金融机构中,吉林、四川等地均有高管被查。

  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至少20位来自国有大行、国家政策性银行、股份行的行长或董事长、副行长被查,其中有12位是分行“一把手”,包括广发银行天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赵勇,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徐伟华,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勤,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放,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谢宏儒,晋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俊飚,龙江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辉,重庆三峡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丁世录,以及近日刚刚被留置调查的中原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窦荣兴,其刚刚离任中原银行2个多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加爱近日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线访谈时提到,下一步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紧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创新政治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办法。

  如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上述中纪委刊发文章指出,要推动完善“分级、分权、规避、制衡”的授信审批机制,对关键岗位履职用权形成有效制衡。文章披露,在工商银行查处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两起腐败案件——顾国明案和谢明案后,工行党委和驻工行纪检监察组研究部署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最近,工行河南分行和工银理财公司开始试点新制定的《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办法》,成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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