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月17日,省民政厅印发《河北省民政厅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全省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虽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疫情防控大局。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 《通知》提出,今年清明节期间,全省各类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推广应用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在线服务,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服端、等服务渠道。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可提供代理祭扫、远程视频等服务,满足合理需求。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认真做好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应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市县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发布继续暂停集中祭扫活动的通告公告,公布网上祭扫的平台网址和代理祭扫的办理办法,通过开通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向丧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丧属的理解和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市县民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标语、横幅、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同时,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来源:河北省民政厅官网) |
法律顾问:北京前沿律师事务所 主任: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