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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首例视频庭审的跨国婚姻案件 45分钟审结

时间:2020-03-1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法官“线上”审理离婚案画面

  导报讯 (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蓝雅贞 邹丽青 文/图)漳州华安县的郭某和越南的黄某是一对分居异国的夫妻,为打离婚官司,相隔千里的他们在“线上”好聚好散。近日,漳州市首例视频庭审的跨国婚姻案件在华安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一段持续9年的婚姻,在45分钟内终结。

  这次的庭审跨越空间:原告郭某是华安县当地人,被告黄某是越南人,如今远在越南。据了解,黄某与郭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于2011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育有一子。但后来夫妻感情不和,2012年10月份,黄某回越南探亲后便留在越南,两人长期分居。至今8年间,黄某仅2018年曾回过一趟华安县。近日,郭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早日结束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

  为了办好这件案子,华安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两个月前就介入调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官司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但无奈近阶段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黄某又远在千里之外的越南,无法到庭。因此,法官决定采用科技手段,通过手机终端“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庭审理。经征求原告和被告的意见,这对异国夫妻均同意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隔空”开庭。随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该平台,以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开庭。此次离婚庭审,这对夫妻不争也不吵,情绪平稳。

  经法官调解,郭某与黄某自愿协议离婚,孩子由郭某抚养,并承担生活及教育费用。经过视频确认,郭某和黄某共同在离婚协议上进行网络签字,确认离婚。至此,这场相隔千里的庭审,持续45分钟就结束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这样的视频开庭方式既解决了被告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难题,又保障了其合法的权益,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来源 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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