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0年春运 从1月10日(腊月十六)开始 到2月18日(正月二十五)结束 共计40天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会商研判 2020年春运全国旅客发送量 将达到约30亿人次 一般来说 大家回家过年的方式有 飞机、火车、高铁 还有一个出行方式 比较常被选择 那就是 汽车 对于少数驾驶人来说 车里的空间 就像海绵里的水 挤挤总能有的 。。。。 但“挤一挤”的后果是什么 知道吗? 12月25日,省高警局郴州支队民警在许广高速临武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核载6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塞”进了12人,严重超员,同时驾驶人王某的行为还涉嫌非法营运,被移交至运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12月26日,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12月27日,王某被临武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车内被非法加装了座位,超员达到100% 司机王某“吹牛”忙 乘客个个是“老乡“ 交警蜀黍挨个问 名字一个叫不上 经查 王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营运↓↓↓ 王某对车内9名乘客 分别收取了130元至180元的费用 民警将王某非法营运的行为移交至运管部门 12月27日,王某因驾驶严重超员车辆,被临武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也了解一下 ↓↓↓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 号)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的,一次记 12 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 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的,一次记 6 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 的,一次记 3 分。 湖南高速警察 将对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编辑白露 |
法律顾问:北京前沿律师事务所 主任: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