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8 点击: 次 来源:中国法讯网 作者:郑娟 - 小 + 大
中国法讯网讯(通讯员 郑娟)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敏感问题,行为恶劣的还将受到法律严惩。
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光辉在分包江苏建设公司承建某乡镇新农村工程期间,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41万余元,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光辉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文中人名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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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北京前沿律师事务所 主任: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