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 点击: 次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非法拆解废旧电池污染环境 男子获刑八个月 想靠非法拆解废旧蓄电池炼铅获得高额利润“发家致富”,在没有任何环保资质和设施的情况下非法炼铅,造成环境污染。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冯某污染环境一案。 2022年8月开始,被告人冯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收购大量废旧铅酸蓄电池,在自己租赁的仓库里,使用郭某(另案处理)提供的机器设备,雇佣工人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非法从事再生铅生产活动。2022年8月17日正式投产,8月18日被有关部门当场查获。经现场勘验检查,冯某非法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共计18.7793吨。 经司法鉴定:存放在该仓库吨包内的固体物质,含有砷、锑、镉、铅重金属,属于有毒物质;该仓库内东侧两个坑内的液体物质至少具有腐蚀性的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法院在综合考虑被告人量刑情节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冯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1000元,上缴国库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本案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守护绿水青山、坚决捍卫环境公共利益、严厉打击环境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定决心,充分发挥了刑事司法的惩治功能,对环境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良好的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每一位公民,都要严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切不可贪图一时之利,做出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否则,可能面临刑事惩罚,最终得不偿失。 来源:中国法院网 |
法律顾问:北京前沿律师事务所 主任:钱燕